广东肇庆高要公布“1·31”电梯事故调查:多重安全责任缺位致一人死亡

2026年1月31日15时15分,佛山市联合富士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在肇庆市高要区金利镇肇庆市名深印刷制品有限公司新建厂房内安装电梯时发生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30万元。
事故经过:事发当日,汤山在底坑作业、李文在一楼协助、黄林在轿顶作业。因汤山需要递油漆,李文操作轿厢向上移动时,出现异常声响,随后发现黄林头部被卡在轿顶与支架之间。经施救,医护人员到场后确认黄*林已无生命体征。
直接原因:死者黄*林在轿顶边缘紧固螺丝时,未按规定穿戴安全防护装备,头部探出轿顶边缘进入危险挤压空间,涉事位置实际间距远小于安全要求,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间接原因:现场作业条件不达标,轿顶未按规范装防护栏杆,施工照明不足,无安全警示;使用自制违规检修装置,无方向标识、急停保护,易引发误操作。交叉作业仅靠口头沟通,无标准化操作流程,发生误操作无法第一时间断电。安装单位佛山市联合富士违规出借资质,未落实安全生产制度,未开展培训、排查隐患;制造单位广东联合富士未对委托安装过程开展安全监管;现场负责人黄*章借资质私自施工,未落实安全教育和隐患排查要求;属地金利镇人民政府未及时排查消除隐患。
附件:高要金利佛山市联合富士电梯工程有限公司“1·31”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