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平潭县查处一起电梯违法案件 涉事企业伪造材料被罚没13万

福建省平潭县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一起特种设备领域行政处罚案例,涉事电梯安装企业因存在未检先投用、伪造公章及全套验收材料的严重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罚款1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万元,合计罚没13万元。
2025年8月14日,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驻平潭工作站在审核辖区某学校报送的电梯年检材料时,发现该校行政楼一台2024年4月投用的曳引乘客电梯,在官方检验系统中无对应备案档案,初步判定其提交的《使用登记证》《电梯使用标志》涉嫌伪造,随即向市场监管部门移交案件线索。
经执法部门调查核实,该电梯项目由学校委托采购,中标企业将电梯安装环节转包给无对应资质关联企业,涉事安装单位在未取得法定机构出具的监督检验合格报告的情况下,擅自完成安装并交付学校投入使用。为掩盖违规事实,企业私自伪造公章,炮制了全套虚假检验报告、使用标志及使用登记证,涉案的3万元安装费被认定为违法所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