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城关通报“10·16”电梯安装起重伤害事故,涉事企业被追责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政府正式公布城关雁南街道甘肃申龙电梯有限公司“10·16”一般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认定该事故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涉事两家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被依法追责。
事故发生在兰州市城关区兰州天乐酒店有限公司(原速8酒店)电梯安装施工现场。2025年10月14日-15日,施工人员提前在井道原有升降平台上搭设钢板平台,并将电梯主机放置在8层顶层;10月16日上午,施工人员刘某某在8层平台作业时,控制升降平台的电动葫芦变速箱故障,吊笼下降失速,刘某某随平台从8层坠落至1层,经120急救确认当场死亡。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因违规违章作业导致的起重伤害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直接原因:电梯安装人员未按照施工方案要求搭设作业平台,违规在原有升降平台上额外搭设钢制平台,且未排查风险隐患;作业过程中控制吊笼的电动葫芦变速箱故障,输出轴失效导致吊笼失速坠落,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间接原因:甘肃申龙电梯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缺少隐患排查相关制度;现场安全管理缺失,未及时整改违章作业问题;安全培训教育流于形式,未针对现场风险做针对性交底,导致作业人员安全能力不足。兰州天乐酒店有限公司作为建设单位,未落实安全管理职责,对施工现场监督检查不力,未及时督促整改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失察责任。
附件:城关雁南甘肃申龙电梯有限公司“10·16”一般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