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出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行办法 支持公积金提取

据媒体报道,4月14日,安徽省阜阳市房屋管理局印发《阜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办法(试行)》,明确 4 层及以上无电梯老旧住宅可申请加装电梯,并支持业主及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建设费用。办法对加装条件作出严格规定,要求房屋合法合规、未列入征收计划、无结构安全隐患,且不得破坏建筑主体与基础,符合消防安全标准。在表决程序上,需达到 “双三分之二” 业主参与、参与业主中 “双四分之三” 同意方可推进,涉及专有部分占用的还需单独征得权利人同意,邻里权益纠纷可通过协商、调解或司法途径解决。
加装电梯以幢或单元为单位申请,业主可自行办理或委托代办,需提交实施方案、施工图纸、企业资质等材料,通过多部门联合审批。施工前须办理施工备案及电梯监督检验,申请人对工程安全负总责,完工后需组织竣工验收并办理使用登记。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提供管理与技术支持,管线单位配合做好迁改保障。此前阜阳市已出台公积金惠民新政,允许提取夫妻双方账户余额用于加梯,目前相关提取细则正在制定,出台后市民即可办理。
